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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简介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原名潍坊海洋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5年8月,位于潍坊市西北部,渤海莱州湾南畔,总面积283平方公里,城区规划面积7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5平方公里,人口7万,是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是全国重要的生态海洋化工生产和出口创汇基地,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全国科技兴海示范区”、“中国石油化工(潍坊)产业区”和“中国农药(北方)产业园”。2006年,入选“山东省最具活力的十大经济园区”。目前,正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伴随着国家环渤海经济圈建设和山东打造半岛制造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潍坊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加快北部沿海开发、打造重化工基地的发展思路,将滨海经济开发区确定为潍坊北部沿海开发龙头。我们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重化工基地建设,致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2005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50%以上高速增长的基础上,2006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亿元,同比增长27.2%;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35亿元,产品销售收入1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和31%;完成财政总收入9.2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6%和28.2%,提前实现了主要经济指标在2004年基础上不到两年翻一番的目标,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都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在发展化工产业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是发展化工产业的理想之地。
一是区位优势。滨海经济开发区作为环渤海金项链上的重要一环,是连接京津塘与山东半岛的重要节点,也是联系环渤海与长三角两个经济隆起带的着力点。同时也是联系胶东、承接日韩项目转移制造业基地。开发区距潍坊市中心城区30公里,距潍坊港10公里,距青岛港170公里,距莱州、龙口、蓬莱、烟台等港口均在200公里以内,并与环渤海荣乌高速、济青高速相连,益羊铁路、德烟铁路直达区内,省道新海路、大沂路、北海路等干线公路与区内道路连接,距青岛机场160公里、潍坊机场40公里、济南机场180公里,交通运输便利快捷。
二是资源优势。开发区地下卤水资源丰富,富含溴、钾、钠、镁、碘等多种经济价值较高的元素,发展化工及其配套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海岸线长22.5公里,有广阔的潮间带和丰富的滩涂资源,有148平方公里国有存量土地,办理土地手续方便快捷,目前在国家建设用地日益紧缩的环境下,可为项目安置提供土地保障。环境承载能力强,且有配套的治污设施,非常适宜化工等产业的发展。同时,当地有大批熟练的产业工人,可为企业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三是产业基础优势。区内化工企业近400家,化工产品200多种,其中纯碱年生产能力200万吨,原盐350万吨,重油综合利用170万吨、催裂化80万吨,溴素3万吨,溴化物10万吨,氯化钙50万吨,氯碱25万吨,甲烷氯化物4万吨。主导产品生产能力已有纯碱、氯化钙等3个世界第一,原盐、泡花碱2个亚洲第一,溴素、溴化物等8个全国第一,有30多种产品出口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创汇2亿多美元,形成了盐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等七大产业集群。区内龙头企业山东海化集团是全国最大的海洋化工生产和出口企业,2006年,海化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86.6亿元,利税14.4亿元,其中利润7.8亿元。此外,胜利油田和齐鲁石化公司离开发区也只有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可以说,我国化工行业的主要生产原料在区内或附近都能满足需求,是发展化工产业的理想之地。
四是基础设施优势。开发区城市建设已具规模,建成区15平方公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水、电、汽供应充足,完全能够满足区内企业需求,城区道路形成了“五纵四横一环”的交通网络。科技教育体系完备,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文化娱乐设施齐全,商业金融网点遍布城区,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许多便利条件。近几年来,我们规划建设了临港化工园、科技项目区等5个工业园区,完成了园区道路、水电汽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七通一平”。目前正在建设的临港工业园,规划面积36平方公里,起步区10平方公里,全部为国有存量土地,项目建设用地均可在3个月内办理土地证。目前,已安置山东润丰化工、浙江横店医药等26个项目,总投资近50亿元。
五是服务优势。开发区人口不到7万,财政总收入达9.3亿元,人均财政收入近1.5万元,良好的地方财力有能力为企业发展搞好服务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成立了企业投资担保公司,可为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在服务企业发展上,开发区享有市级管理权限,实行行政事项集中审批,推行“一站式服务”、“包揽式服务”,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办事程序,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众多的企业在宽松的环境中迅速发展壮大。2005年开发区规模以上企业51家,2006年一年增加了21家,达到72家。
我们始终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要务之要务、中心之中心、重点之重点来抓,提出了“投资者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服务者是公仆”的招商引资理念,视投资者为真正的上帝、忠实的朋友;实行了“只要不违法、不违纪、符合环保要求,一切优惠条件都可以谈,外地能够利用的一切优惠政策我们都可以用”的招商引资政策;坚持把环境建设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来抓,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对到企业乱收费者,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免职;组织了企业评部门、评机关工作人员的“双评”活动,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世界500强企业日本伊藤忠株式会社、三菱株式会社、以色列死海溴集团、韩国东洋化学、加拿大安德鲁公司等28家境外企业和众多境内企业前来投资。去年,共引进项目95个,其中过5000万元的项目69个,过亿元的项目36个。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优质的服务,为企业打造更佳的创业宝地。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招商引资政策若干规定(试行)
投资者在我区投资兴建企业和项目,在享受国家及省、市规定政策的同时,享受以下政策。
一、项目建设用地政策
投资者新建工业类项目,用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1、项目投资方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投资者交足土地价款和各项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两个月内为投资者办理土地证。
2、投资2亿元以上的大、高、外项目,可以与开发区投资公司合资建设,新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3、开发区投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与投资者合作,以租赁方式提供新项目建设用地。
商业项目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投资者在交足土地价款后,开发区承诺在投资者各项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办理土地证。
二、扶持企业发展政策
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新建化工类项目、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新建其他工业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服务业项目投产后,五年内开发区对企业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员工培训等方面进行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投资者发生的上述费用,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后,第一、二年最大可以给予不超过该企业对区级财政贡献的扶持,第三、四、五年最大可以给予按不超过对区级财政贡献的一半给予扶持。
兼并、收购、投资原有企业或原有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的,3年内把企业对开发区地方财政实际贡献高于区财政增幅以上部分的一半,用以扶持企业在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员工培训等方面的投入。
三、行政事业收费政策
进入园区内的工业项目,除水资源费、排污费就低收取外,所有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再征收。其它项目除水资源费、排污费就低收取外,所有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征收。
四、基础设施配套政策
临港化工园、科技项目园内新上工业项目,道路、供水、排污、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由园区统一接到企业建筑红线以外。
五、其他
本规定由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二00七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2007/04/07 李乐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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